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2017年5月10日   点击人次: 617   

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通〔2015〕4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院与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决定从我院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为切实组织好我院今年“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2017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选拔录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参加选拔考试总人数的50%。

二、报名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的要求。

5、符合以上条件学生按课程考试科目总成绩高低择优推荐。当报名人数超过推荐名额时,取得英语A级证书者优先,其次补考科目少者优先,再次总成绩高者优先。

6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应届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三、选拔程序

1、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3月1日至10日到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2室)登记报名,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报名表》,提供在校期间学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审核报名资格,同时交蓝底两寸照片两张。

2、审核通过的学生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

3、学院于3月30日前确认推荐名单,4月8日前完成公示(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上报合作本科院校,4月底前省教育厅反馈审核通过名单。

4、各合作本科院校将于5月中上旬组织选拔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请关注有关高校网站,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6月15日前反馈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事项

1、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对“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实行全程公开公示,请全院师生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全程参与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请各系将“专升本”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所有学生予以公告,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将本通知及时告知2017届全体普通专科毕业生。

3、“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4、报名负责人:刘佳    联系电话:84095378

专升本QQ工作群:184274174,专升本所有信息均通过QQ群发布,请报名的同学务必进群,进群后及时修改群名为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1、对口本科学校与专业

      2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