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19日   点击人次: 1207   

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 2019年我院与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决定从我院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2019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吉首大学只招收三年制专科生)。我院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20%的比例推荐参加考试。若报名人数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20%的比例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成绩单从高到低选拔推荐。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录取比例不超过各本科院校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对于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接收本科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三、选拔程序

(一)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于2019年35日至15日到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5室)登记报名,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报名表》,提供在校期间学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由教务处审核成绩排名情况,确认报名资格。

(二)审核通过的学生于2019年315日至3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

(三)学院于330日前确认推荐名单,48日前完成公示(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上报合作本科院校,4月底前省教育厅反馈审核通过名单。

(四)各合作本科院校将于5月中上旬组织选拔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请关注有关高校网站,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615日前反馈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专升本”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长:龚声武

副组长:柒文英  罗凤姿

 员:李    宋国芳      徐耀鉴  玉小冰

陈翼翔  徐刚强  罗碧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由李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成员:刘       

五、纪律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制定的推荐、选拔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学校的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名单、录取名单(含考试成绩)等要全程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严禁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严格责任追究。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教育部及《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具体步骤如果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系将“专升本”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所有学生予以公告,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将本通知及时告知2019届全体普通专科毕业生。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三)报名负责人:刘佳    联系电话:84095378

专升本QQ工作群:184274174,专升本所有信息均通过QQ群发布,请报名的同学务必进群,进群后及时修改群名为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1对口本科学校与专业

          2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6